详细介绍: 传感器电缆MHYVRP1*2*7/0.28传感器电缆MHYVRP1 全国送货咨询办公室电话:0316-5960868 13785669207 欢迎您的咨询与洽谈!!
MHYVR 煤矿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通信软电缆
MHYVP 煤矿用聚乙烯绝缘编织屏蔽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
MHYVRP 煤矿用聚乙烯绝缘编织屏蔽聚氯乙烯护套通信软电缆
MHY32 煤矿用聚乙烯绝缘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
MHVV(HUVV) 矿用聚氯乙烯绝缘阻燃聚氯乙烯护套电话电缆用于平巷、斜巷及机电硐室
MHJYV(HUJYV) 矿用聚乙烯绝缘阻燃聚氯乙烯护套加强型电话软电缆 用于有较好的抗拉强度
MHYBV(HUYBV) 矿用聚乙烯绝缘镀锌钢丝编织铠装阻燃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 用于机械冲击较高的平巷、斜巷 MHYBV (2~10)×2×(0.75~1.5)mm2
MHYBV 1X(2~7)X(0.75-1.5)mm2
MHYAV(HUYAV) 矿用聚乙烯绝缘铝/塑复合带屏蔽阻燃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用于较潮湿的斜井和平巷作通信线
MHYA32(HUYA32) 矿用聚乙烯绝缘铝/塑复合带屏蔽钢丝铠装阻燃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用于煤矿竖井或斜井作通信线
MHVV32-4(4×1.5) 矿用阻燃组合通信电缆 用于煤矿竖井或斜井作通信线
MHPVP3V32-7(2×2×0.5+1×0.5+2×6.0) 煤矿用阻燃组合通信电缆 用于煤矿竖井或斜井作通信线
MHYVRPZ 矿用聚乙烯绝缘铝/塑复合带屏蔽编织铠装聚氯乙烯护套通信软电缆 用于斜井和平巷作通信线
煤矿用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编织屏蔽控制软电缆MKVVRP-450/750 (4~37)×(0.5~2.5)mm2
销售区域:北京 天津 河北省(石家庄) 山西省(太原)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 辽宁省(沈阳) 吉林省(长春) 黑龙江省(哈尔滨) 上海市 江苏省(南京) 浙江省(杭州) 安徽省(合肥) 福建省(福州) 江西省(南昌) 山东省(济南) 河南省(郑州) 湖北省(武汉) 湖南省(长沙) 广东省(广州)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 海南省(海口) 重庆 四川省(成都) 贵州省(贵阳) 云南省(昆明) 西藏自治区(拉萨) 陕西省(西安) 甘肃省(兰州) 青海省(西宁)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
公司名称:天津市电缆总厂第一分厂
品牌:天联
销售总经理:张大超
销售热线:0316—5960868 (周六、日不休)
24小时热线: 13785669207(周六、日不休)
qq:896818601
组织机构代码证:10950374-4
CCC认证编号:2003010105102124
营业执照注册号:1310251400055
汇 款 帐 号:91608040020110001507
开 户 行:河北省大城县刘固献农村信用合作社
1、订货要求:
每种型号、规格、色别电缆的最小起订量应不小于100米,低于100米订货加收10%的短头费。
2、交货要求:
1)成品电缆的护套表面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及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以m为单位的长度连续标志,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每根电缆出厂时应附有单独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2)电缆的交货长度应不小于100米,允许长度小于20米的短段电缆交货,但其数量应不超过交货总长度的10%。长度误差不超过±0.5%。
3)根据双方协议允许任何长度的电缆交货。
天津市电缆总厂第一分厂郑重声明:
1、签订产品质量保障书,承诺不合格产品绝不出厂。
2、两年内产品质量跟踪服务,并将客户服务记录在档案保存20年。
3、确因产品质量问题,我公司将保修、包退、包换、满足客户要求。
产品规格:根据客户的要求定做
产品数量:起订量为100米
包装说明:米数短的盘包装,米数长的电缆轴包装,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任何损坏
价格说明:电话商议,价格根据铜价的上浮下降随时更新
运输方式:货运运输,所产生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电缆如果要长期存放,电缆是否放置于:
1.屋檐下。电缆只在不直接暴露在阳光照射或超高温下,标准局域网电缆就可以应用,建议使用管道。
2.外墙上。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墙面及人为损坏。
3.管道里(塑料或金属的)。如在管道里,注意塑料管道的损坏及金属管道的导热。
4.悬空应用/架空电缆。考虑电缆的下垂和压力。打算采用哪种捆绑方式?电缆是否被阳光直接照射。
5.直接在地下电缆沟中铺设,这种环境是控制范围最小的。电缆沟的安装要定期进行干燥或潮湿程度的检查。
6.地下管道。为便于今后的升级,电缆更换以及与表面压力和周围环境隔离,辅设管道相隔离,辅设管道是一个较好的方法。但不要寄希望于管道会永远保持干燥,这将影响对电缆种类的选择。
电缆远销:江苏省全境、辽宁省全境、山东省全境、陕西省全境、山西省全境、四川省全境、浙江省全境、安徽全境、福建省全境、甘肃省全境、贵州省全境、黑龙江省全境、河南省全境、湖北省全境、湖南省全境、吉林省全境、江西省全境、青海省全境、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境、内蒙古自治区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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